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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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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8-07-15
为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,培养让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教师,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我省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择优遴选,结合我省实际,决定在实施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时,配套实施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。
分类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
针对中学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,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和引领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卓越中学教师,探索本硕整体设计、分段考核、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;针对小学教育的实际需求,培养一批能够胜任小学多学科教育教学需要的卓越小学教师,探索全科培养的模式;针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,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全面、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,探索综合培养的模式;针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,探索高层次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模式,培养一批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;针对新时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培养一批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殊教育教师,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的机制。
建立“三位一体”协同培养新机制
地方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;高校负责优化整合内部教师教育资源,促进教师培养、培训、研究和服务一体化;中小学全程参与教师培养,积极利用高校智力支持和优质资源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。
加强政策保障
在积极落实教育部出台的优惠政策外,省教育厅对于计划实施高校在教师培养模式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、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项目、经费、政策方面予以优先支持。
建立年度质量报告制度
每年12月15日前,各计划实施高校向省教育厅提交项目自评报告,其中,国家级计划项目同时向教育部项目办提交项目自评报告;12月30日前,省教育厅向教育部项目办提交我省项目阶段进展报告。
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周期为10年,项目期满将采用项目承担报送项目总结报告、实地验收、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,验收项目的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。对项目取得重大进展、突破机制体制障碍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学校将给予表彰。